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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在学生脸上刺字

1999-10-2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12岁的王某是陕西华阴市黄河工程机械厂子弟学校六年级学生,生性调皮好动,较难管教。10月7日,因他从同学文具盒里偷拿了10元钱,班主任崔敏叶把他带到办公室,将他的头按到墙上,残忍地用锥子在他左面颊上刺了个“贼”字,以示“训诫”。

时隔一周多,他面部“贼”字伤口结的痂已经脱落,但“贼”字依然清晰可辨。谈起那天的情景,王心寒胆战地说:“是用那种好像钉鞋的锥子刺的,我反抗不过,流血了,也哭了。刺完后,崔老师还用红墨水往我脸上涂,说要永远留着……”而事发后,班主任崔某竟作为98年度优秀教师,于日前往青岛旅游。

该事件曝光后,引起强烈反响。一位女士愤怒之余更担心,王同学这一生能不能摆脱这件事给他幼小心灵带来的阴影?有律师认为,崔敏叶的行为已直接违反了我国法律中有关公民、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,应承担行政、民事和刑事三方面的责任。面对孩子脸上也许永远去不掉的“贼”字,王某爷爷拿起了法律武器。目前华阴市公安局已正式受理此案。(《羊城晚报》10.17郑荑文《北京晨报》10.19)

另据报道,日前从华阴市公安局华山分局玉泉派出所获悉,给学生王某脸上刺字的教师崔敏叶已被派出所留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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